最後庭審 朴槿惠拒認謀私利
韓國總統朴槿惠因密友干政醜聞而遭彈劾,昨日作最後一次庭審。雙方在庭上針鋒相對,國會方面以彈劾理由的嚴重性闡明立場,而朴槿惠卻堅持,稱自己從未在事件中謀求私利。
周一下午,韓國憲法法院於受理彈劾朴槿惠的案件後的81日,舉行第17次的庭審,歷時足有6個多小時。庭上,國會方面列舉包括世越號沉船事故在內的17項彈劾理由,強調彈劾理由充分。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委員長代表控方闡明控訴理由,稱有足夠證據表明朴槿惠存在違反憲法和法律行為。
然而,朴槿惠一方則作出長達3個小時的抗辯,就世越號沉船事故發生時朴槿惠的行蹤,指應公開事故發生後朴槿惠7個小時行蹤的要求不當。
對於密友崔順實干政一事,朴槿惠方面予以否認,表示朴槿惠須為其密友崔順實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承擔責任與連坐法無異,更強調在崔順實有關公司獲取特權優惠一事中,朴槿惠並未從中謀私,反指國會一方的控制理據不成立。
另外,朴槿惠一方堅稱,部分大企業被迫資助而成立,與崔順實有密切關係的財團是為實現文化繁榮,朴槿惠從未協助崔順實謀取私利。而有關朴槿惠向崔順實透露青瓦台機密一事,朴槿惠一方表示僅就講稿措詞向崔順實徵求意見。
雖然朴槿惠沒有直接出席最後辯論,但通過書面陳述己方立場,全盤否認有關指控。朴槿惠稱,國內外局勢嚴峻複雜的情況下,因個人的過失為民眾帶來創傷並拖累施政一事感愧疚,但自己從沒有為謀求一己私利或幫助他人牟利而濫用或行使總統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