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辯方昨開始結案陳辭,指雄濤廣播於2010年申請數碼廣播牌照時,政府和公眾均支持發牌,且當時並無競爭,雄濤根本沒需要賂賄曾蔭權。辯方又稱,一般的貪污是由商人給錢政府官員,惟本案是曾蔭權向雄濤股東黃楚標付款,要求陪審團裁定曾蔭權罪名不成立。 明報記者 黃文雋 梁嘉怡 辯方御用大律師萬江儀陳辭時提到,政府2008年底有意引入數碼廣播,認為可增加節目選擇及刺激廣播行業發展,當時大多數公眾均支持發牌,當局其後採取市場主導發展模式,鼓勵由私人公司牽頭發展有關技術,免耗費公帑。萬江儀說,根據雄濤股東鄭經翰與政府的來往電郵,雄濤知悉只要經過公眾諮詢和通過測試便可獲牌照,加上當時申牌沒有競爭,並有足夠頻譜,雄濤的牌照申請進度良好。 稱無申報因 「非常忙」 萬江儀續稱,當時經過廣管局、商經局及行會成員諮詢後,從無人反對雄濤領牌,曾蔭權只是按建議作出批准,角色有限,故控方指雄濤為了獲發牌照而賄賂曾蔭權的說法並不合理。至於無申報的指控,萬江儀茬乘f團設身處地想,曾蔭權作為特首非常忙碌,有很多事務需處理,強調任何人都有犯錯的時候,但多名證人作供均指曾蔭權已盡力為香港做到最好。 至於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獲授勳一事,萬江儀同意任何人均不應因其私人事務而獲授勳,但若某人的成就值得獲授勳,亦不應因他與特首有私人聯繫而不獲嘉獎,強調何周禮正是在其專業範疇及對社會貢獻良多,才獲授榮譽勳章。萬江儀又舉例,一名老師提名班上一名優秀學生參加比賽,而碰巧該學生協助她於課堂教授廣東話,反問陪審團該提名是否損害比賽的公平。萬江儀強調該學生獲獎是基於他的能力,而非老師的提名。 稱官員向商人付錢違貪污常理 另外,控方早前指曾氏夫婦自2010年7月開始積存人民幣,準備於該年底付80萬元人民幣給東海集團。萬江儀於庭上向陪審團展示曾氏夫婦的銀行戶口紀錄,反駁指早於2010年6月戶口內已有175萬元人民幣,強調曾蔭權買入人民幣只為投資,看好其升值潛力,事實上直至2011年仍不斷買入人民幣,整件事與任何貪污勾當無關。萬江儀亦就該筆80萬元人民幣付款進一步分析,指若是賄賂應由商人給錢官員,而非如本案般曾蔭權向黃楚標付款,要求陪審團想想原因。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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