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學畢業的電腦技術員收到21歲援交女的裸照後,藉此勒索對方要求性交,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辯方指技術員沒有在網上公開裸照,但裁判官指這非求情理由,認為刑罰須具阻嚇性,最終判囚8個月。 求情稱沒公開裸照 官不接納 被告陳虃(27歲)昨聽取判刑時,在庭上啜泣,不時以紙巾拭淚。辯方律師指被告大學畢業,性格文靜,不擅長和他人溝通,案發前被告曾追求女事主,但遭對方拒絕,他才會作出恐嚇行為。辯方呈上被告在獄中撰寫的求情信,指已還押21天,深感後悔,辯方又補充,被告家人朋友及僱主均到庭支持被告,僱主更答允若被告毋須監禁,會繼續聘請被告,希望裁判官能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不過裁判官徐綺薇拒絕辯方請求,指涉案照片流傳與否並不是被告毋須入獄的理由,若被告公開事主裸照,量刑起點只會更高。徐官表示,為了讓公眾清楚以裸照恐嚇勒索是一項嚴重罪行,決定判處被告入獄1年,基於被告坦白認罪,最終判監8個月,一名旁聽的被告女親友聞判後情緒崩潰,需他人扶蚋鰹x。 【案件編號:STCC5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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