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到哥國度假8星期 緬省省長稱照處理公務
(溫尼辟18日加新社電)緬尼托巴省省長帕利斯特(Brian Pallister,圖) 說﹐他計劃在任期內﹐每年到哥斯達黎加度假屋居住6到8個星期﹐包括這個聖誕節﹐在國外度假期間﹐他會處理公務。
帕利斯特發表上述言論﹐回應早前的媒體報道。他在加新社年終訪中說﹕「我在那邊有工作﹐我有辦事﹐沒有打斷公務﹐我騰出時間﹐與家人共聚。那很好﹐因為我在這邊沒有太多時間﹐與家人在一起。」
帕利斯特到哥斯達黎加度假﹐在今年春天選舉期間引起爭議。事緣加拿大廣播公司(CBC)調查此事﹐發現帕利斯特在2012年當選保守黨領袖後﹐每隔5天﹐就有大約1天外赴哥斯達黎加﹐或是身在該國。
數周前﹐帕利斯特對《溫尼辟自由新聞》(Winnipeg Free Press)說﹐2016年初﹐他沒到過哥斯達黎加﹐其實他有。
緬尼托巴大學政治學教授庫普(Royce Koop)評論此事﹐指省長和他的職員似乎採取較開放的傳訊方式﹐交代哥斯達黎加之旅。
庫普說﹕「他們公開說﹐他在國外停留多久﹐不給反對黨機會揣測﹐他在國外多久﹐揭發什麼新聞。」
帕利斯特說﹐他初期在哥斯達黎加停留那麼長時間﹐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在那裡發展物業。《哥斯達黎加星報》(Costa Rica Star)今年稍早時報道﹐帕利斯特在哥斯達黎加擁有3幢物業﹐佔地5公頃。
他又說﹐他一年在緬尼托巴省居留10個月﹐在那段期間勤力工作﹐他完成的事務超過一年的工作量。
「我一般一周工作60小時﹐在這裡居住的10個月期間﹐我一般完成15個月的事務﹐我引以為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