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上月初驗出兩個來自江蘇太湖的大閘蟹樣本,致癌物二噁英超標後,下令停止進口及出售涉事養殖場的大閘蟹。受影響的大閘蟹入口商日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稱署方宣布停售大閘蟹前未有根據《食物安全條例》申請食物安全命令,亦沒諮詢業界,濫用權力及嚴重程序不當,要求法庭推翻有關決定,並要求署方賠償。 稱港無二噁英限制 食環停售不合理 申請人為大閘蟹入口商天龍行及香港大閘蟹進出口協會有限公司,答辯人為食環署。食安中心發言人回應稱正了解事件。香港大閘蟹進出口協會會長陳潤添表示,案件交律師處理,現階段不評論。 申請人一方指出,香港並沒有就食品中的二噁英含量有任何法定要求,事實上除了台灣和歐洲委員會外,沒有其他國家或主要衛生組織就此訂立標準,包括出產大閘蟹的中國大陸和售賣大閘蟹的香港,但食環署一刀切要求全港停售其中兩個江蘇省養殖場的大閘蟹,有關決定實屬不合理。申請人一方又稱,天龍行因禁售大閘蟹,損失200萬至300萬元利潤,亦面臨被內地供應商控告的風險。 立會下周跟進 新三陽促設新質檢 另外,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下周一將討論大閘蟹含二噁英事件,並邀請相關團體提交意見及出席。其中已提交建議的新三陽,要求本港及內地政府盡快建立可行的溝通機制,在有問題發生時可及時控制,另提出政府應盡快建立新的質檢內容,有關內容需與內地質檢當局有共識等建議。 新三陽負責人陳先生認為,事件令業界蒙受損失,業界向政府追討賠償亦不為過,又指有業界已入稟故毋須再入稟。 老三陽董事總經理祁玉鳳表示,仍會保留追究的權利,她認為當局應該交代兩地協商情G,又稱每年需於1月「落蟹苗」,惟現時政府仍未公布日後銷售大閘蟹的細節。 【入稟編號:HCAL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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