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屋頂後漏水 屋主承建者爭執 互控索償 法官判兩人各賠1500元
修屋頂師傅堅稱工程沒問題 拒提供公司地址 屋主阻人離開發生碰撞 招警察到場告上法庭
【明報專訊】大多區某屋頂工程公司幫一戶華人家庭修補屋頂之後,修補處有漏水的[象。修屋頂師傅應屋主要求回來檢修之後,不但堅稱他的工作沒有問題,而且拒絕提供公司地址,引致屋主憤怒而做出攻擊性的舉動,並且不讓師傅離開,直到警察前來調解。
事後屋主向屋頂師傅提出數千元的索賠,而屋頂師傅也向屋主索要2.5萬元的肉體和精神等方面的賠償。安省高院的小額債務庭法官審理之後,將涉案雙方各打50大板,兩都要做出賠償,但因為賠償金額相同,等於雙方都沒有實際上的賠償行為。
起紛爭的一方是萬錦市的一戶華人屋主崔某(Cui),他要找人維修自家房屋靠近大門處的部分屋頂以及車庫的平頂,於是找到王某與他商量維修事宜。
2014年9月16日,王某來看過崔某的房子之後,準備了2份合約。其中修補車房平頂的部分是4369元,修理房屋斜頂部分是1209元,總共是5578元。
但在王某準備的合約第一頁,有一大段應該是合約責權條款內容的地方,卻是一大段難以理解的文字,看起來既有合約條款,但又有一些像是關於傳播、分發以及拷貝一條電子郵件的警告,因此這個合約看起來像是某個電子郵件的一部分。
更令法官感到疑惑的是,原告崔某和被告王某都是說普通話的人士,但上述兩份合約卻全都是英文,半句中文都沒有,而且合約上沒有王某的地址。即便如此,雙方還是談妥在17日開工,崔某也支付了2800元的訂金。
到了17日,王某拿來一些施工材料放到路邊,但並沒有立刻開工。第二天,王某又稱他當時在怡陶碧谷社區,此地正在下雨,所以不去萬錦市了。但那天萬錦市並沒有下雨。
19日,王某帶2個工人去到崔某家開始工作,而崔某則離開家去上班。晚上8時,回到家中的崔某又支付了2100元,仍差王某498元(比總數仍差200元,庭上證供未有交代)。崔某表示,因為天色已晚他看不清屋頂的完工情況,等確認工程完成很好之後,他就把餘款補上。
但才過了幾天,就在王某所修補的屋頂的正下方2樓房間內,開始出現漏水的情況。9月22日,王某應崔某的要求來到崔家查看,再三檢查下來後聲稱沒有問題,並向崔某追討餘款,崔某予以拒絕。
但漏水問題仍然存在。10月7日,王某再次來到崔家,檢查後仍然認為沒有漏水。他甚至還拉上水管對茩袑阞漕熙B屋頂噴水噴了10至15分鐘,期間並沒有漏水。但等噴水停了之後,開始有漏水情況,王某又噴了一次水。
雙方共同查看了漏水部分之後,王某認為是灰牆(Drywall)後的一條水管有漏洞而產生的漏水,因此要求拆梴阰蛂A但戶主要為此重新簽一個檢修合約。而屋主崔某則聲稱,他在此居住多年,只有在下雨之後才會漏水,根本與水管無關,因此他拒絕讓王某拆牆檢修。
對於王某的檢修手法,崔某非常不滿,於是要求王某提供他的地址。王某只是拿出自己的健康卡,但拒絕提供地址,也不願出示駕照。
王某打算抽掉梯子離開,但被崔某阻止。崔某稱,如果沒有地址,他如何能找到王某來處理漏水問題?在法庭上崔某曾承認,他當時非常憤怒,但在平靜下來之後還是要求王某修好漏水處,然後會把498元餘額補上。
王某聲稱他在拿梯子時被崔某從背後推了一下,並且還被崔某用拳擊打肩膀,且被阻止離開。王某拿出自己的手機拍攝了一些畫面和錄音,崔某看見之後並沒有阻止。
法官看到的錄影和錄音顯示,王某大聲說,「你為什麼碰(touch)我?」崔某回答稱,「碰了就碰了,你告我啊。」(The touching is done. Sue me.)
崔某繼而追問王某,「你拿了我的錢卻又不把問題解決,當然了,就需要留荂C」王某回應稱,「上法庭,你可以上法庭。」
這時崔某的舅子王先生來崔家看望住在這裡的父親,他的房車停在王某的工程卡車後,恰好令王某不能駕車離開。雙方爭執不下,最後王某把警察找來。警察到來之後,反而是王某最終寫下自己的地址,而且警員也沒有對崔某提出任何控罪。
屋主索賠5729元
修屋頂者索償2.5萬
於是兩人的糾紛鬧上法庭,互相向對方索賠。其中崔某索賠的金額是5729元,其中包括找第二間公司來重新修補出問題屋頂的1209元費用;而王某則索賠2.5萬元,理由是他受到了攻擊、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遭到誹謗,再加上崔某所欠的餘款。
雖然崔某沒有找來專業人士作證,說明王某的施工不符合屋頂工程的標準,但法官還是認為,王某沒有妥當地修復漏水的屋頂。再加上王某損壞的車頂圍欄,王某需要賠付崔某1500元。
另一方面,法官認為王某說謊,將9月19日施工那天屋主去上班的情況,說成是屋主全天都在監工。同時,王某聲稱拒絕向崔某提供地址,是因為他從一開始就不信任崔某。對此法官認為說不通,既然不信任,最初就不應該簽訂勞務合約,否則就應該提供地址。
雖然王某還聲稱自己肉體上和精神上都受到了創傷,卻又沒有醫療證據可以佐證。
不過王某提供的影音記錄,雖然不能證明崔某曾暴力襲擊過他,但足以說明崔某的確曾觸摸過王某,而且崔某的確也阻止王某離開。
再考慮到王某既沒有修好漏水屋頂,且在車庫平頂上的施工又很差,所以不應再向崔某追討498元的餘額,只能拿到一些輕微的補償,數額也是1500元。
由於雙方要賠償的金額相同,正好可以抵消,所以兩人也是就此互不拖欠。
有業內人士稱,維修部分屋頂是一個對技術要求較高的工作,因為在A處漏出來的水,有可能是來自B處,所以屋頂師傅要能準確判斷問題出在什麼地方,有針對性地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