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河豚「合法化」 16年後正式解禁
【明報專訊】當局宣布有條件開放兩種養殖河豚的加工經營,正在考核首批16個河豚養殖基地,預計首批河豚本月底便擁有加工後在市場上流通的資格,屆時便可進入市場。這意味茼1990年起不得流入市場的河豚,即將可以有條件地「合法」食用。
農業部辦公廳和國家食藥監管總局宣布,有條件地開放養殖紅鰭東方豚和養殖暗紋東方豚兩個河豚品種的加工經營。中國漁業協會表示,沿海常見的40多種河豚中,解禁的兩個品種人工養殖時間最長、控毒養殖技術和出口內銷市場最為成熟。在試驗後,可能會解禁更多其他河豚品種,或放寬產品上市條件。
農業部自1993年便成立「河豚魚安全利用協作組」開展研究,結果表明養殖河豚的毒性含量明顯降低,且經過無毒加工處理,可安全食用。
當局表示,為了保障消費者的食用安全,只有通過當局考核、在農業部備案的加工企業可以處理河豚,然後出售。加工企業必須有河豚加工生產設備和技術人員,具備專業分辨河豚品種的能力,並熟練掌握河豚安全加工技術,還要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安全制度和壎芮瑊z制度。
內地此前雖然禁止販售及食用河豚,但不少餐廳曾經或正在售賣河豚菜餚,有傳媒更指每年至少有3萬噸河豚流入內地市場。北京一家營業4年的河豚餐廳估計,食用河豚「合法化」後,餐廳客流量或增加兩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