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扒竊積犯出獄僅兩個月後,便於今年5月在熙來攘往的旺角港鐵站再度犯案,在扶手電梯偷去巴基斯坦籍工程師放在背囊右側袋的銀包,感到背包移動的工程師轉身發現扒手,立即奪回銀包,並窮追80米制服扒手。扒手昨承認盜竊罪,被判監16個月。 12案底7涉扒竊 3月剛出獄 控方透露,被告黃羅斌(57歲)有12次案底,其中7次涉及扒竊,今年3月才出獄。辯方求情稱,被告2000年與妻子離婚,他曾任裝修工人,現時無業,每月領取綜援2500元。法官判刑時以12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案底纍纍且在人流多的地點犯案,共加刑12個月,因被告認罪,給予三分之一刑期扣減,總刑期為16個月。 根據控罪,被告於今年5月9日在旺角地鐵站E出口的扶手電梯上,偷竊事主的銀包,內有1220港元、195美金、610巴基斯坦盧比、香港身分證、巴基斯坦身分證、兩張銀行卡,以及八達通等。 【案件編號:DCCC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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