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同鼻拗難入罪 可錄音朋友作伴
【明報專訊】近年發生多宗有關美容院涉作出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的案件,律師鄧達明表示,此類案件本質上是較難入罪,因雙方較難有錄音等實質證據證明經過,致「口同鼻拗」,建議市民可錄音及找朋友商量。
宜清晰記下過程助舉證
鄧達明指市民作出涉及較大金額的消費決定時,最好找朋友相伴,如發現有公司的銷售手法有問題,舉證時亦可有多一個證人,另外亦可錄音保障自己。如發現遭受威嚇性營業行為而未有錄音,消費者事後應仔細記下對方說過什麼,日後如需出庭作證,細節位記得愈清晰,將有利獲法庭接納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今年有兩宗同類案件,被告最終均脫罪。48歲主婦稱通淋巴時,被職員不斷推銷購買保健療程,更稱職員說「唔簽唔准走」,惟裁判官指其證供前後不一,兩職員於8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另外,3名必瘦站職員被指威嚇女顧客的頸和胸部生疣,會變成癌症,游說購買美容療程,裁判官指事主證供有疑點,今年7月裁定3名被告全部控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