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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地價及收購價差距大 大狀:極不尋常

【明報專訊】錦田水尾村涉事地段,大業主以高價買入地皮,再分拆成多個面積幾乎相同的小地皮低價賣出。有研究丁屋政策的大律師指事件不尋常,又指過往套丁的案例及報道顯示,有原居民或會與業主簽訂秘密協議,他日出售丁屋的收益將歸原業主所有。

今次涉事的的72個地段原本由5幅地皮組成,原業主匯利隆2013年以共約3800萬元購入,並於2014年拆成72幅面積幾乎相同的小地皮,同年以每塊地10萬元賣給個別姓鄧人物。研究丁屋政策的大律師譚俊傑稱,有關地價明顯與市價及收購價有很大距離,但現時資料無法確定業主的真正意圖。

譚俊傑稱,但根據以往案例及傳媒報道,由於發展商「有地無丁」,原居民「有丁無地」,表面上發展商會以成本價或低價賣地給個別原居民,實際上兩者簽訂秘密協議,由原居民向政府申請起丁屋,但丁屋業權仍在發展商手上,原居民亦賦予發展商全權負責其房屋買賣的權力等,將來賣樓收益歸發展商所有。

他解釋,現行法律允許原居民在興建丁屋後補地價出售或出租,但若有證據證明申請者在申請建屋前已簽訂協議出售,有可能違反法例會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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