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結婚是人生大事,當然要擇個好日子,但有研究指,若新人選擇在情人節等重要節日,或是特別日子(像是99年9月9日)共諧連理,反而更容易離婚。
澳洲墨爾本大學(University of Melbourne)的經濟學家研究荷蘭在1999年至2013年的結婚和離婚註冊紀錄,發現在普通日子拉埋天窗的人,更容易受雙方契合度和關係本身影響;相反在特別日子結婚的人,可能過分依賴外部原因。
報告寫道,「對於部分情侶來說,考慮甚麼時候結婚,更明確的話,是在特別日子舉行婚禮的機會,可能會影響是否結婚的問題本身;決定是否結婚,應優先於何時結婚。」
報告也指出在特別日子結婚的新人,可能更容易離婚的原因:
* 這些新人之間的學歷和年齡差距較大;
* 他們更有可能曾經結婚和育有子女;
* 在情人節結婚的新娘,在結婚當日更容易懷孕。
也有人認為,結婚場地每逢特別日子會更搶手,需求比平時多5倍,因此價格更高;2015年一份報告指,高昂的婚禮跟脆弱的婚姻有關係。
至於澳洲的報告,也提出多個增加離婚機率的原因:
* 妻子生日在結婚月內;
* 婚禮在冬季或仲夏舉行(在春季或初秋舉行婚禮較少機會離婚);
* 新人婚前不是同住,而婚後9個月內便誕下子女(相反早已同居的新人,離婚機率會下降);
* 再婚的新人至少1年沒有同住;
* 在周一或周二結婚;這兩天舉行婚禮,通常很難獲多人觀禮,但人數多曾被2014年一份研究認為跟婚姻長壽有關* 在荷蘭,最多人在周五結婚。
撰寫報告的團隊同意需要進一步研究,確定這些模式能否應用於其他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