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警方周三宣布﹐它會採取更嚴厲的措施﹐打擊毒後及藥後駕駛。 從10月2日起﹐司機在吸毒或服藥後開車﹐面對以下罰則﹕ •罰款180元﹔ •初犯者即時停牌3天﹔第二次違規﹐暫停駕駛執照7天﹔第三次違規或更多次﹐未能通過路邊測試﹐暫停駕駛執照30天﹔ •在警察局﹐由藥品識別專家測試﹐未能過關﹐可能暫停駕駛執照90天﹐扣押車輛7天﹔ •若司機在10年內兩次或更多次因酒後、藥後駕駛停牌﹐必須接受強制教育或治療﹐並且在車內安裝點火聯鎖系統。 多倫多警方上周宣布﹐今年的毒後及藥後駕駛違章事件比2015年同期多﹐增加超過3倍。 警方說﹐司機藥後駕駛﹐被控者大部分不是吸食大麻﹐多數案例與處方藥物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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