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事主昨講述第三次遇襲經過時,透露當日凌晨被告鄭家威不准她離開涉案單位,其後被告胞姊鄭家儀到場,替她塗藥膏,但被告的胞姊強調,「我無見到你]兩個打鬥,你全身傷晒係你自己跌親」。至早上約7時,事主連番哀求下終獲准離開,但被告胞姊一直跟茼o,其後更逼迫事主在紙上簽署,聲明「鄭家威沒打過我,我的傷是跌倒所造成」。 事主炒I股向被告借50萬 控方指出,當晚被告曾致電事主的母親,事主母親問被告:「你係咪又打我個女?」被告回應說:「係,我又打佢,我要打死佢!她靠我生活,她股票輸錢,係我借錢畀佢!如果你唔過螫紫f佢,唔緊要。唔好報警,我會打死佢!」根據事主供辭,她當晚聽不清楚被告與她母親的對話,她只知道母親最終沒有到場。控方又透露,事主曾於2011年因投資股票失利,向被告借了50萬元,但案發時未有全數清還,被告曾經威脅事主,要向法庭申請頒令她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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