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疆昨日起正式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簡稱《辦法》),規定中級以上的法院即可依法認定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這是中國去年通過的反恐法以來首個推出實施辦法的省區。 各級設領導機構研形勢 《辦法》規定新疆自治區、各州市、縣市都將設立反恐工作領導機構,顯示出當前反恐形勢嚴峻,新疆需層層設防。《辦法》還要求電訊、互聯網、金融、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從業者對顧客身分信息查驗並實名登記,並將信息備案。另外還肯定過往打擊恐怖活動的措施,對舉報有功的民眾,按情G給予5萬至500萬人民幣獎勵,同時列明具體刑罰。 《辦法》明確界定恐怖主義犯罪,包括策劃實施恐怖活動,為恐怖組織和人員提供幫助,製作、散發和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資料,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荂B佩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群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都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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