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院要求達菲償還1.7萬不當開支
達菲反駁法庭已撤銷控罪 不用還款
【明報專訊】聯邦參議院行政委員會給參議員達菲(Mike Duffy,圖)兩個選擇﹐其一﹐償還它認定的16,955元不當開支﹐其二是接受仲裁。
參議院內部經濟、預算和行政委員會周五致函愛德華王子島參議員達菲﹐指它不接受他的辯詞。
達菲說﹐他不應償還費用﹐因為法庭在今年4月撤銷他的31項控罪﹐那些控罪與參議院開支申報有關。
委員會書記普露(Nicole Proulx)在6月對達菲說﹐「公眾領域浮現新信息」﹐有必要重新評估他的開支。
委員會指出﹐從2009年3月5日到2012年9月13日﹐達菲有數以千元計的開銷有問題﹐包括個人照片、化妝和他的個人健身教練費用。
達菲的律師貝恩(Donald Bayne)隨後發表公開信﹐回應此事。
他提醒委員會﹐法官瓦揚古(Justice Charles Vaillancourt)已檢討參議院現在提出的問題﹐並已還達菲清白。他也辯稱﹐達菲停薪停職﹐直到2015年8月﹐有155,000多元的淨損失。
行政委員會周五的信件說﹐達菲要麼還錢﹐要麼找前最高法院法官賓尼(Ian Binnie)仲裁。
信件警告說﹐達菲不採取行動﹐他的薪金就會自動扣除﹐償還那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