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刑事強制措施 在港沒法律效力
林榮基:四大漢跟蹤返家 警拒派員保護
公安部在北京指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違反了取保候審決定,如他拒不返回內地,公安將變更刑事強制措施,又稱「不存在跟蹤、操控等問題」。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而缺席七一遊行的林榮基,昨日在公安部公開其「認罪片段」前,在一安全地方接受本報獨家訪問,首次披露自6月中回港後,先後6次懷疑被跟蹤,近期有人更轉用電單車跟蹤,其中兩次分別有第三者目擊和警方調查確認,包括上月底他在荔景藏身處附近被4名大漢跟蹤回家,形容「追到我好『行』,好似想郁我咁」。
通報時間壓縮到少於14天
行政長官梁振英周三率領赴北京與中國官員磋商完善通報機制的官員,交代會面結果,他指兩地官員同意將通報時間壓縮到少於14天。保安局長黎棟國指,中國當局並無在會上提出要求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實施強制措施的要求,他強調,內地所有刑事強制措施,在香港沒有法律效力。
特首梁振英周三匯報時形容周二的會議取得階段性成果,兩地官員同意需要進一步完善通報機制,包括通報的期限、 內容及通報的單位。他指,官員首先同意將通報時間壓縮到少於14天,其次是通報的案件內容,包括內容需要明確化,特區政府爭取通報機制覆蓋所有的執法部門,雙方月底舉行第二輪磋商。被問到香港有很多書商會寄書往內地,這個做法是否觸犯內地法律,及是否認為林榮基受到足夠法律保障,梁振英說,不同司法管轄區有不同法律,每個社會的居民去到外地都要遵守當地法律。
對於寧波公安指,若林榮基,拒絕返回中國大陸接受調查,將對他依法變更刑事強制措施,與會的保安局長黎棟國說,寧波當局在會上並無提出有關要求。他強調,「根據《基本法》,只有列入附件三的一些內地法律在香港才有效」,故內地所有刑事強制措施,在香港沒有法律效力。被問到移交逃犯問題,黎棟國指,香港與內地沒有引渡安排,但香港一向都有與內地交換意見。
另外,早前曾指不擔心人身安全的林榮基,自6月30日到警署落口供後,七一起已連日無露面,改到一安全屋藏暫。《明報》偵查組透過中間人聯絡上林榮基,獲安排在一個安全地點採訪他。
林榮基披露,七一當天他要求警方護送他轉換藏身地點,並已詳細交代懷疑被跟蹤經過,但警方拒絕給予人身保護。他有感人身安全受威脅,慨嘆在港已喪失「免於恐懼的自由」,「之前我話李波無,M家到我無」。
林榮基說,近日接連被跟蹤情G日漸惡化,做法儼如「黑社會」,已達「毫無顧忌」及「放肆」地步,擔心會被人傷害身體,或突然被人如李波般「夾上去」。
大漢閘外監視 曬相店東目擊
林榮基稱,自上月14日經羅湖返港後,先後6次被懷疑跟蹤,其中令他最擔心自身安危的一次,發生在6月29日,他從荔景港鐵站步行回當時的藏身處荔景h日景樓時,被4名大漢跟蹤,「跟到好貼」,他經後門大閘進入大廈範圍,「佢]追到埋身時個閘閂驉K…我琱J髐j閘,所以捉我唔到」,其中一個身形較高大男子站在閘外監視他進入哪部升降機、到哪個樓層,其後各人四散,其中一人乘電單車離開。
林指當時不知情,翌日才得知整個過程被附近一曬相店東主目擊,並透過親友了解到店東的說法,令他「嚇一跳」。
本報記者昨向該店東查詢,他證實已向警方提供資料,拒絕多談。
林榮基回港初期住在白英奇賓館,後來放棄回內地,便遷到荔景h暫住。該屋h報販向本報稱,林住在荔景h時,曾多次光顧他買報紙,但七一後已不見他。但報販未見有人跟蹤林,「佢跟得你都唔會話畀你聽佢跟你啦」。
電單車跟蹤 警調查後稱該人好奇
林又透露兩次被人用電單車跟蹤,包括較早前第二次到灣仔警察總部落口供,由立法會議員涂謹申駕車接載他從立法會到警總期間,發現一輛電單車尾隨。
最近一次為7月1日,林打算從荔景h搬到另一藏身處,早上出發前曾致電一名警司,要求對方派員保護,對方拒絕。
後來他由議員單仲偕接載,涂駕車尾隨,在龍翔道一帶發現一輛電單車「開『行』馬力追」,涂即「反跟蹤」,並用車輛在燈位阻止該電單車繼續跟蹤。後來他們向警方提供資料,警方調查後告訴他們,其中一輛電單車涉及一名退休消防員,該人稱「好奇跟住我]」。
至於另外3次懷疑跟蹤則涉及在港鐵範圍內,林指有人在車廂內斜對面凝望他(見圖)。
被問到如何評估跟蹤者的身分,他指大多看似內地人,多次跟蹤均發生在他離開立法會後,不似是傳媒或「狗仔隊」,「(若是)傳媒你又唔訪問,跟來又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