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美國環保組織Basel Action Network(BAN)調查發現,本港每日約有50至100個運載有毒電子廢物的貨櫃進入本港境內,部分或屬非法進口;BAN昨再批評本港環保署執法不力,又指該署誤以為部分新界拆解場不會釋放有毒物質,是嚴重無知。環保署昨晚回應稱,本港法例按國際公約要求而制定;環境局長黃錦星昨稱政府會加強執法,堵截非法電子廢物入口。 環保署稱按國際公約立法 BAN早前將具有全球定位系統功能的追蹤器,安裝在200個載有電子垃圾的貨櫃,追蹤這些貨櫃去向,發現有51個進入本港境內,部分是含有多種重金屬的有害廢料如LCD顯示屏,認為電子垃圾非法湧港情G非常嚴重。 該組織上周五公布調查結果,環保署當日反駁指香港的《廢物處置條例》是根據《巴塞爾公約》要求制定,有害電子廢物如液晶顯示器及舊式顯示器,須持許可證才可進出口,而非有害的電子廢物如電腦主機、硬盤、打印機等,均可進出口。對於環團發現新界有回收場以人手分拆零件及電路板,環保署認為不會釋出有害物質,不會牴觸法例,但該說法遭BAN批評是無知。 BAN指電腦線路板屬有害廢料 BAN昨發新聞稿,指根據《巴塞爾公約》定義,電腦線路板屬有害電子廢料,批評環保署執法不力, 多年來一直容許這些廢料入口,污染環境。 環保署昨晚回應稱,該署正與海關商討如何加強入口管制,絕不容許任何有害廢物非法進口本港。發言人又指立法會於今年3月通過向大型電器及電腦產品徵費,該條例同時規定,日後出入口這些產品,不論是否有害,都必須取得許可證。此外,貯存和處理,包括再加工或循環再造這些物件的場所,均須領牌,並受牌照條款監管,相信新法例可於《巴塞爾公約》之上,加強管理電子廢物出入口和本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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