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後沒提供Wi-Fi蛋 兩人違《商品條例》被捕
【明報專訊】不少市民熱愛旅遊,亦喜歡隨時隨地把照片上傳到社交網站,近年一些租借「Wi-Fi蛋」、即Wi-Fi路由器的公司應運而生。海關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在一間位於赤P角的Wi-Fi路由器租賃服務公司預訂後,其後卻發現公司不能提供Wi-Fi蛋,海關前日採取行動,拘捕該公司的女董事及男職員各一人,指他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發言人表示,早前收到9宗市民投訴,指一間位於赤P角的Wi-Fi路由器租賃服務公司在收款後,未有提供服務,經初步調查後昨日拘捕一名27歲女子及一名26歲男子,案件仍在調查中,兩人現正保釋候查。
發言人稱,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如商戶就某產品在接受付款時,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商戶所指明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近年興起的Wi-Fi蛋,其實是手提式Wi-Fi路由器,形狀細小如一張信用卡,路由器內包含一張當地數據卡,市民開啟路由器後即可啟動上網功能,隨即連接Wi-Fi上網,一部路由器最多可連接10多部手機、手提電腦等電子產品。
路由器多以日租形式收費,每日收費由10多元至數十元不等,視乎地區而定,歐、美等地的收費一般較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