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假推薦信獲聘CEO 中年婦判緩刑
【明報專訊】中年婦於2010年向教育公司求職時出示假推薦信,成功獲聘為行政總裁(CEO),騙取共87萬元薪金。她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成,昨判監禁13個月、緩刑2年。
官:被告夫難獨力照顧3患病子女
法官指被告的7歲長子患過度活躍症、4歲次女患右膝外彎、16個月大幼子患心漏症,被告丈夫難以獨力照顧3名子女,故認為被告雖罪有應得,但家人不應同時受罰,遂輕判緩刑。
辯方昨求情時指出,被告李琳(43歲)在家中的角色非常重要,雖然丈夫已辭職照顧子女,但若沒有被告支援,實無法勝任。
辯方又指被告已前途盡牷A一家只能依靠積蓄和向親友貸款度日;被告還押期間終日以淚洗面,擔心子女的生活,以及無法再見到患末期癌症的父親。
上任表現差 公司派偵探查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2010年到石竹國際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應徵行政總裁一職,在履歷上自稱曾擔任Easy Carry Ltd.市場總監近10年。她於面試時又出示聲稱是Easy Carry的推薦信,最終以月薪8.8萬元獲聘。由於被告受聘後表現差,石竹打算於2011年7月辭退她,但被告呈遞醫生信證明懷孕,令石竹無法解僱她。石竹後來對被告的資歷起疑,遂交律師及私家偵探調查,最終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7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