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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平鎮中豐路橋下違法存放瓦斯,桃園市議員謝彰文說,業者違法佔用公地、無人看管,容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乘,進而危害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她表示,根據法規,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儲放瓦斯桶,總儲氣量不得超過128公斤,儲備量不得超過80公斤;供家庭使用者,不得超過40公斤,業者規避取締,多為將瓦斯鋼瓶放在小貨車上,她要求消防局要做到稽查,不能放任業者亂擺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