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投資顧問公司財務總監於2010年4月與上司到巴基斯坦公幹,兩人在酒店被不知名者槍殺,上司的屍體旁更放了一把裝有滅聲器的手槍。財務總監遺孀其後透過《僱員補償條例》向僱主索償,法官昨頒下判辭,裁定財務總監在工作期間被殺,其任職公司須賠償173.3萬元。 任職公司與巴國公司糾紛 已故財務總監楊俊浩(譯音)由遺孀黃潔宜(譯音)代表申索,被告分別為正進行清盤程序的環球資本有限公司(下稱環球資本)、中國太平保險集團(香港)有限公司、CG Shipping Ltd及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環球資本為CG Shipping Ltd的母公司。 法官在判辭指出,事發時31歲的楊為集團的會計師,與妻子育有2歲兒子。楊與上司Shaquil Haque在巴基斯坦公幹,兩人其後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堡的酒店房間內被殺。當時,環球資本與一間巴基斯坦公司有糾紛,兩人被殺後該公司經本港法庭向環球資本追債。 證供顯示,楊在上司Haque指示下由原本的酒店搬至兩人被殺的酒店,Haque亦與巴基斯坦公司的主席有糾紛,而楊被殺前曾發電郵予另一公司負責人,提及已盡力為公司做事,而Haque正與該巴基斯坦公司主席對抗。法官認為楊的死與其工作有關。 涉事公司無資產 或僱員補償金代付 法官又根據楊的強積金及稅局等文件裁定楊為CG Shipping Ltd的僱員,楊的職責則是為整個環球資本集團提供服務,故CG Shipping Ltd須向楊賠償173.3萬元。CG Shipping Ltd並沒有購買保險及沒有資產,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或須代為支付賠償。 【案件編號:DCEC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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