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亞視原有投資者王征以債權人身分申請亞視清盤,有律師表示,要待法庭裁定亞視資不抵債,頒下清盤令,亞視才需要變賣資產還債,屆時亞視劇集及新聞庫存都可能要賣掉。亞視前記者謝志峰曾於1989年採訪六四民運,對於珍貴新聞片段可能要變賣感可惜,猶如失去精神資產,希望可交予公眾能閱覽的公共圖書館,但相信要求債權人不賣資產十分難。
謝志峰:新聞片珍貴 聞「捉葛柏」片最靚
謝又說:「聽聞亞視在70年代『捉葛柏』所拍片段是最靚,當時甚至有電視台未經允許取用,那些都是珍貴片段。」他指出,一眾前亞視新聞部員工昨一度討論義務返亞視協助播新聞,但始終不想「無良僱主」以為這是理所當然,結果此事告吹。
亞視清盤申請排期於4月13日審理,執業律師梁永鏗表示,一般第一堂只檢視證據是否足夠,尚要排期審訊,若雙方能協商處理債務及達成和解,便可撤銷申請。
若雙方不能和解,梁永鏗指出,要證明亞視最終資不抵債,法庭才會頒清盤令。他說,若案件不單拗欠債,還涉及股份歸還時間,可能會變成長命官司。
債權人直接接手資產或拍賣套現
倘法庭頒下清盤令,梁永鏗指亞視劇集及新聞片段都是可賣變的資產,清盤人及債權人會開會討論變賣資產方式,可直接交由債權人接手,亦可拍賣套現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