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四川成都市一名17歲女孩瞞荇a人到整容醫院做微整形手術。她表示曾向醫院表明自己只有17歲,也沒有儲蓄,院方建議她找成年的朋友向財務公司借貸12,000元人民幣,她最終順利踏上手術台。少女的母親認為醫院誘使未成年的女兒做手術,向醫院要求賠償不果。整形醫院承認管理有漏疏,但強調:「女孩(在同意書)填的是18歲」。 去年11月,在成都讀職業學校的17歲少女小真,對自己的下巴、嘴唇不大滿意,於是向「成都駐顏美容整形醫院」查詢整容手術事宜。小真憶述,醫院職員一直游說她做微整形手術。她告知對方自己還是學生,今年17歲,也沒有錢,職員稱「沒錢也可以手術,搞個分期付款」,茼o找年滿18歲的朋友幫忙辦分期付款。對於辦貸款的人和手術的人不同,財務公司稱「打個招呼」就能解決問題。 小真動手術之前簽署的同意書上,年齡一項填上18歲,小真指當時院方未要求她出示身分證核實。 該院的營運總監張小姐稱,一般情況下職員會詢問顧客年齡,並要求出示身分證。小真則指當時職員並未要求她出示身分證,而她在手術台上亦與醫生說明自己只有17歲。 小真早前告訴母親有關欠債一事,母親大感驚訝,便去質問醫院及索取賠償:「我女兒未成年,為什麼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小孩做手術?」在了解事情因由後,她認為「醫院在誘使自己女兒做手術」。她向醫院索償6000元人民幣。院方提出以5000元現金券作賠償,雙方仍未達成共識。 內地律師趙因稱,無論從未成年人身體角度還是法律角度,美容醫療機構未經法定監護人同意,為未成年人進行醫學美容手術,均屬違法。此事已由有關部門跟進,當局稱若發現醫院違法或違規,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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