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宗個案受審查 稅局專文教人如何舉報
【明報專訊】加拿大稅務局(CRA)於2014年1月1日起至今2年,共接獲600人以上舉報他人的海外資產,其中審查了超過 120 宗個案。
稅局強調﹐如果 CRA 能夠通過舉報而追回超過10萬元聯邦稅的話,舉報者可獲報酬,報酬的計算法是聯邦稅有關稅款的 5% 至 15%,該項計劃名為「海外逃稅舉報人計劃 」(Offshore Tax Informant Program – OTIP) 於 2014 年1 月開始推行。
稅局近日並首次以中文向加國華語媒體發通告﹐標題是
「協助 CRA 搜尋海外逃稅欺詐,可獲得報酬。你是否知道……?」目的是呼籲華裔國民踴躍舉報﹐不容放過逃稅分子。
然而﹐稅務局不願透露舉報者和被查者當中有否來自中國、香港或台灣的移民﹐也不願說當中有多少個案已被判決逃稅罪成。
加拿大稅務局新聞官墨菲(Paul Murphy)說﹐該局最近以10種非英、法語向本國各族裔傳媒發同類通告﹐希望少數族裔國民踴躍舉報逃稅者。
稅局指若能夠通過舉報貼士而徵收超過10萬元聯邦稅的話,舉報者可獲追回聯邦稅款的 5%、7.5%、10%、12.5%或15%﹐獎金多少是基於以下因素﹕(1)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及是否完整﹕(2)與逃稅有關的程度﹔(3)舉報者的合作程度及能否提供清楚的解釋﹔(4)提供資料的價值性等。
稅局指在海外進行資金投資或持有帳戶並不違法,但加拿大居民必須向 CRA 申報其在全世界的收入。加拿大居民不申報自己的全部收入及在其他國家隱藏這項收入與資產時,即是給予其他納稅人承擔不公平的負擔。
稅局並舉出兩個例子,以供人作為舉報的參考:
(1)X 先生在加拿大有一間企業。你掌握的資料要表明他只向 CRA 申報部分收入,而將未申報的收入轉送至A國。你有那間接收資金銀行的名稱與地址的相關資料。
(2)Y 女士在B國 有一個投資帳戶和多間出租物業。你掌握的資料表明她利用這些投資賺得大量資金,但並沒有向 CRA 申報任何收入。你還掌握有關該帳戶的資料(銀行的名稱及地址﹐還可能有戶口號碼)以及那些物業的地址。
稅局建議舉報者在工作日的上午8 時 至下午 4時(東部標準時間)致電 OTIP,電話為 1-855-345-9042(北美)或 613-960-4265(可要接聽方付電話費),公眾假期除外。該局不會在接電話期間記下任何姓名。
另外,如果舉報者想使用英語或法語以外的語言與 CRA 代表交談,該局會安排派員以某語言進行交談。
想了解更多關於OTIP的資料以及你是否符合條件的話,可瀏覽:www.cra-arc.ca/otip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