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接連發生涉及手機流動充電器過熱起火意外,港大電機電子工程系副教授張星煒指出,流動充電器使用的鋰電池,體積細小而可存儲大量電量,但電池中有十分易燃的有機液體,故必須加上安全裝置,如用一塊電路板控制輸入、輸出電流的大小和電壓;若電路板因撞擊或設計不良而不能起作用,當為充電器充電或用充電器為手機充電,便有可能因電流過大或電壓過高產生高熱,進而引發更大電流,形成惡性循環,鋰電池最終便會起火或爆炸,威力大至「可以出火球」。 充電時不應移動手機 張表示,鋰電池的壽命在生產後已開始倒數,一般約有2至3年壽命,廠商技術優良則可用更久。他續說,當流動充電器放電和儲電時應不會發熱,若充電器熱至燙手便可能是有問題的先兆,應立即停用;若發現充電器外殼「谷起」,則表示電池損牷A安全泄氣裝置生效減壓阻止爆炸,亦應停用及盡快更換。此外,他提醒充電線不時移動會較易產生火花及更容易短路,故使用者充電時應保持充電器和手機靜止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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