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美孚新h第8期翻新工程由大判以5665萬元承包,工程分判商再以4660萬元承包,惟工程嚴重滯後,分判商去年4月帶同60萬元現金,行賄工程監督公司經理,以換取對方寬鬆監管其翻新工程。分判商昨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裁判官指罪行嚴重,若監工收取賄款,通過不達標的工程,將危害市民安全,判被告囚8個月。 辯方:子花百萬治癌 工程費未到手 辯方求情稱,承包工程期間,被告莊高靚(56歲)的長子患癌,需要到美國治病,他花近百萬儲蓄;另一方面監工一直延遲批出工程費用,他亦要花費儲蓄出糧予工人,現金流出現問題,因本案已與妻子多次爭吵,二人最終要分居。被告在多方壓力下,才會一時愚蠢犯案,明白監禁是必然,被告事後已十分後悔,請求法庭予以輕判。 官:若收賄批不達標工程 損市民安全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須判以阻嚇性刑罰,涉案承包工程的金額龐大,被告的工程一直滯後及不達標,若監工收取賄款,通過不達標的工程,將危害市民安全,雖同情他的背景,但監禁是必然的,判他囚8個月。 被告約見行賄 監工偷錄對話舉報 案情指嘉群建築有限公司以5665萬元承包了美孚新h第8期翻新工程,被告是嘉群的地盤管工,亦是另一間工程公司東主,他其後以分判商身分,用約4660萬元承包整個翻新工程,但因工程嚴重滯後、情G不達標,工程監督匯秀企業有限公司一直延遲批出工程費用,並發出33封警告信予嘉群,至去年4月4日,被告約見匯秀企業工程經理梁健慰,梁覺得奇怪,遂啟動電話錄音功能,偷錄他們的對話。 被告在會面中向梁展示身上的斜應U,內有一個約1吋厚、6吋闊的白色膠袋露出,並稱「我呢度……咁樣以現金畀你]60個,都係礸鬊靽」,梁向被告查問「60個」的意思,被告回應指是給梁的交際費,梁其後向廉署舉報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向梁提供60萬元,以換取他寬鬆監管其美孚新h第8期翻新工程。 【案件編號:KCCC26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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