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四川攀枝花市25歲男子投江自殺,他的父母前往認屍時,發現屍體的漁民卻索要1.8萬元(人民幣,下同)撈屍費;由於家貧,3日後由警方出面協調,支付5400元後,始將兒子屍體打撈上岸。家屬指摘漁民「挾屍要價」,漁民反稱撈屍不吉利,且花了很大工夫才撈起,收取辛苦費理所當然。
《華西都市報》報道,任職的士司機的攀枝花市烏拉村人鄧樹超,疑因無法籌足下一年的士承包費,11月30日從密地橋投江自殺。至12月3日,有漁民在下游數公里的雅礱江與金沙江交匯處發現他的屍體。
屍現魚網 索價1.8萬元
據鄧樹超的父親鄧鋼明表示,屍體是在魚網中發現的,正當他們要運走時,漁民卻索要1.8萬元撈屍費。經討價還價,漁民最後只肯將價格降到8000元,聲稱不能再少了。「他們有6個人,我哭求他們,一人給200元辛苦費,還是不行。」鄧鋼明說,漁民幫忙打撈屍體,給點錢是應該的,但價格太貴他根本拿不出來。
警方協調後仍需5400元
由於雙方沒談妥價錢,鄧樹超的屍體就一直泡在江水中,直到6日下午,即鄧樹超「頭七」,鄧鋼明才向親戚借到錢趕往江邊。與此同時,在江邊玩耍的小童發現用繩索綁住腳的屍體後報警。
警察趕到後,經過協調,漁民再將撈屍費降為5400元,並將鄧樹超的屍體抬上殯儀車。
對於死者家人指責摘挾屍要價,姓侯的漁民堅決否認,他說打魚幾十年,常遇到打撈屍體情G,「這種事情不管是誰,都要給錢。」也有漁民說,碰到這種情G很不吉利,且打撈也很辛苦,收錢「}喜」理所當然。
繩索綁屍 涉侮辱死者
據漁民表示,當地無專門的打撈公司,願意撈屍的基本都是漁民,收費數千至上萬元不等。不過當地消防部門稱,如果家屬遇到類似情G,可致電消防救援,打撈遺體是不會收費的。
當地律師吳雪松表示,法律無規定,漁民也無義務幫忙撈屍,漁民收取費用也屬正常。但用繩索綁住屍體,讓其在江中浸泡而不拉上岸,是對死者侮辱,違反治安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