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著名影星章子怡(圖)控告台灣《壹週刊》誹謗案,昨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高院指《壹週刊》已經道歉,所以駁回她的上訴。2012年5月31日《壹週刊》刊出一篇引述美國華文媒體博訊新聞網報道,指章與前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過從甚密,並收取酬金與薄等高官交往。章子怡認為報道不實,分別在美國、香港及台灣提告。其中,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台灣《壹週刊》一名主任及兩名記者誹謗。 今年4月士林地院認定不屬憑空韋y;而3名被告庭上也表示無誹謗章的惡意,還曾找章求證未果,判章敗訴;章子怡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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