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運輸工人疑難忍「醋埕」女友,今年7月與女友爭吵時,抱8個月大的女兒逃入便利店冷靜,並將女兒置於雪糕櫃上,繼續與女友爭吵,女兒失平衡墮地。兩個月後,他再將女友連手抱女兒踢出車外。他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及兩項襲擊罪,昨被判兩星期監禁,連同違反緩刑令,共判囚兩個月兩周。 稱難忍「醋埕」女友 已求助社工改善關係 辯方引述運輸工人(32歲)的背景報告,指他家庭保守,被告母親不能接受他與失婚婦人拍拖,被告與家人反目,故拒絕感化官到其家家訪。辯方又稱,被告十分愛惜女友和女兒,事後已獲得女友原諒。辯方形容被告女友是「醋埕」,不斷追問被告與其他女性的關係,才會令他不勝其煩犯案,被告已與女友達成共識,日後將尋求社工協助,改善兩人關係,請求法庭輕判。女友昨亦有到庭聽候判決,辯方求情時,她不時低頭落淚。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坦白認罪,願意改善關係,值得鼓勵,亦慶幸女兒無大礙,遂判他囚兩星期,但由於他犯案時,有同類型案件的緩刑令在身,另需執行兩個月的緩刑刑期。 【案件編號:FLCC59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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