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東省廣州市的湯婆婆在15年前將5,000元人民幣存入銀行,但近日她拿茼s摺到銀行取錢時,卻被銀行工作人員告知查不到存款。銀行稱由於內部系統多次升級,這筆存款信息已經丟失。 有網友質疑,為何市民欠銀行的錢銀行永遠記錄荂A但是儲戶存在銀行的錢卻會因銀行系統升級而「消失」了? 對此,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法律顧問田子軍表示,存摺是作為交易的有效憑證或合同,銀行和客戶之間的合同關係不會因為銀行內部管理措施的改變就失效。如果市民遇到類似湯婆婆這樣的情況,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合同法、民事訴訟法都有相關的法律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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