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 (表1) 2. 作用:寫出作者喜愛文學;點出文章的敘事脈胳:作者「棄書」,卻又「苦受文學糾纏」的事件經過。 3. 作者決定把書「寄付」在岡山圖書館原因有三:迫於環境要「棄書」、抵受不了書賈的嘴臉、希望書本可留給愛書的人。文章第3段:「我決心要專精於醫學的研究,文學的書籍又不能不和它們斷緣了。」作者是迫於學習醫術,再沒有時間「習文」而「棄書」;本來作者是希望賣書的,但碰到「傲慢的書賈」,受了一肚子氣;而作者在岡山圖書館過了不少「青年」的日子,看了不少名著,所以希望把書「寄付」在這圖書館,希望館長會把書「過目」、「登錄」,更希望書本不會給「束諸高閣」,讓愛書人可以看到這些書籍。 4. 我認為第15段不可刪去,理由有二:第15段承接文章首段首句,除突顯作者始終如一的文學愛好,更能起深化、擴展文意之功。第15段書寫作者「身體比從前更加不好了」,而且飽受「生活的嚴威緊逼」,可是作者依然記掛寄付於岡山圖書館的舊書。作者始終喜愛文學,這與文章首段首句──「我平生苦受文學的糾纏」──互相呼應。作者亦在第15段寫到對兒子的盼望:「到社會上做個好人」、「定要叫我的兒子來看望」文學書籍,這樣書寫不單寫出作者對文學的一往情深、不離不棄,更把這深情款款擴展至與「做個好人」有所關連,從而更希望兒子繼承「衣缽」喜愛文學;第15段能呼應前文,起結構緊密之功,亦有擴展、深化文旨之效,所以不可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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