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葵涌一間中學發生校園欺凌案,兩名男初中生在今年5月,於校內男廁及大廈梯間非法禁錮及非禮一名14歲女同學,強吻、觸摸事主胸部及私處的首被告早前認罪被判18個月感化,協助禁錮事主的次被告昨承認非禮、非法禁錮等3項罪名,須還押至本月26日,待索取感化及更生中心報告候判。 三度重讀中一的次被告(15歲)被控兩項非禮、兩項非法禁錮,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昨獲律政司撤銷各一項非禮及非法禁錮罪,控方稱次被告在旁觀看、促成事件,裁判官聞言指「一旁觀看就唔係罪鵅v。控方回覆,次被告有份參與非法拘留事主,致事主被侵犯,同屬犯案。 稱犯案為討好友人 辯方求情指次被告因讀寫障礙,現於原校重讀中一,即將轉校,他有性格缺陷、內向、不主動與人接觸及表達情感,難結交朋友,為討好友人配合犯案。辯方又呈上由次被告父親撰寫的求情信,指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工作疏於照顧兒子,已辭去工作,監督兒子。 案情指首被告與次被告今年5月12日在學校走廊,捉住事主X雙手,帶X到男廁,首被告推事主進入廁格內,強吻事主,雙手「間v事主胸部,又隔茪瑪МN其私處,其間次被告站在旁邊的廁格內,越過隔板頂觀看。 同日下午,首被告聯同次被告再出現在X的住所附近,並強行拖X到梯間,首被告重施故技非禮X,其間更伸手入X校裙內觸摸其私處達10秒,X大哭,次被告掌摑X並將她絆倒,X哀求兩人,及後獲准離開。X翌日向教師告發並報警,警員及後拘捕次被告,次被告在警誡下稱「所有炡ㄚY我同學做」。 【案件編號:FLCC7000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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