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離婚後另結男友的內地來港婦人,去年要求年僅13歲的女兒與男友的「富二代」補習學生性交,又說男友可提供無痛「練習」。她早前承認企圖促致21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罪,辯方昨透露被告自2004年患上「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事主的生父則透露,事主願為母親撰寫求情信,但不懂如何下筆,更說自己只是「表面」原諒母親,不敢與她見面。 官索精神報告 女願寫求情信 法官昨將事主母親、即本案女被告(40歲)的判刑押後至12月7日,以索取其精神、心理和背景報告,以及事主的影響評估報告;至於事主母親的男友、即本案男被告(39歲)早前否認非禮和恐嚇強姦事主,案件昨審結,法官將案押後至同日裁決,並批准他繼續保釋。 辯方昨於結案陳辭表示,男被告雖涉嫌恐嚇事主「等你16歲之後強姦鬻A」,但控方從沒交代該說話的前文後理,而且事主首次投訴已事隔半年,她未必記得清楚案發經過,G且她曾說男被告經常說笑,故控方未能證明事主因為該說話而感受到真實威脅;至於男被告面對的非禮控罪,辯方指事主案發時正睡覺,未必能肯定男被告曾掀她的睡裙。 前夫與男被告同探前妻 事主生父、即女被告的前夫昨一早抵達法院,並向記者透露昨與男被告一同到監獄探望被還押的前妻,他說前妻顯得有點失落,三人亦沒多談案件。由於探訪時間只得15分鐘,故他把時間都留給前妻與現任男友,讓他們傾訴「我好掛住你」之類的情話,但他沒因此感尷尬。 被問到會否認為前妻男友是「情敵」,他回應說:「情咩敵魽I我都想佢(前妻)幸福快樂、可以開枝散葉赯嚏K…人鴷糽R好短暫赯嚏C」不過,他認為前妻男友也有精神問題,「覺得佢short short]」。 【案件編號:DCCC5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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