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央政法委日前印發《關於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的意見(試行)》,要求律師配合信訪工作,「不炒作有關敏感、複雜信訪案件,嚴禁支持、唆使、組織信訪人採取違法方式反映問題。對違反執業紀律的律師,取消其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資格,並視情况由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做出相應處理。」
「禁唆使信訪人採違法方式」
據新華社報道,根據該「意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規定、職業道德、工作原則。對於訪民不服政法機關法律處理意見,以信訪形式表達訴求,可由律師協會委派的律師,為訪民提供法律服務,幫助他們準確理解司法裁判文書,依法維護訪民合法權益。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依法據理、實事求是、無償公益原則。「意見」還提出,根據訪民和上訪案件實際,律師運用法律專業知識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實踐經驗,提出法律意見和工作建議、引導訪民依法申訴、幫助申請救助,促進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得到依法公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