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獲頒令 禁發布校委會內容 商台聲帶下架 記協批範圍過廣違新聞自由
【明報專訊】港大校委會否決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的副校長任命,相關會議錄音連日外泄後,昨午向法庭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曾發布兩段校委李國章及紀文鳳錄音的商業電台,及其他相關人士發布或披露校委會錄音、議程及任何相關文件。法院將於下周五(11月6日)就禁制令提訊。商台徵詢法律意見後,昨晚將有關聲帶下架。據悉,申禁制令的決定由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拍板,部分校委僅獲電郵通知而無參與討論。
梁智鴻拍板申令 法院下周五提訊
商台發言人重申,捍衛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並保護任何新聞資料來源。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批評,從未見過禁制令範圍如此廣闊,甚至禁止傳媒發布任何仍未出現的未來會議資訊,其內容已違反言論及新聞自由。她強調,校委會委員是以受託人身分管治大學,今次處理是涉及公眾利益,禁制令阻礙公眾了解真相。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羅燦表示,協會將盡快討論事件,他以個人身分表示,港大行使法律權益無可厚非,但陳文敏事件關乎公眾利益,港大利用法律手段影響資訊自由「過髐鶡魽v。下周聆訊時會否有傳媒上訴仍是未知數,但暫時傳媒界只能遵守禁制令規定。
港大校委會於9月底的會議否決委任陳文敏出任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惹起爭議。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在周三播出一段懷疑是校委李國章的會議錄音,昨晨再播放另一段疑是紀文鳳的錄音,同樣涉及二人在會上談及反對陳文敏任命理由。商台晚上已將兩段聲帶下架。商台發言人表示,收到港大代表律師發出有關錄音聲帶的律師信,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將聲帶下架。
港大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已向法庭申請並取得法庭命令,禁止商台及其他相關人士,使用、發布、披露大學校務委員會的資料,包括會議錄音、議程、會議檔案、會議紀錄及校務委員會的任何文件。禁制令亦包括禁止披露校委會會議上,任何可能涉公開港大教職員、學生、顧問及校委會委員身分的資料(見圖)。
校友關注組﹕先研法理再定反對否
港大消息人士表示,自商台周三播出會議錄音後,前日已向商台發律師信,要求對方將聲帶下架,限期為昨中午12時,但商台未有回應。消息稱,包括梁智鴻、校長馬斐森在內的校委昨午再諮詢法律顧問,法律顧問認為若要避免泄密風波蔓延,只能透過法庭命令,另因所有校委會資訊均應保密,故應禁止泄露過去及未來所有校委會保密資料。校委會最後接納法律顧問建議,下午申請緊急禁制令,並成功取得命令。
港大校委會成員石禮謙表示,支持校委會做法,因現時錄音外流影響負面,故一定要制止這種行為。港大校友關注組表示,此舉禁止公眾了解事實,會研究法理上是否站得住腳,再決定應否反對。
學者指港大過火 違公眾利益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本港從未有人就一般會議申請禁制令,形容港大申禁制令行為「過了火」、「過度反應」。他指該禁制令涵蓋範圍廣闊,不止針對委任陳文敏一事,甚至連其他會議內容亦不能公開,亦限制了校委向助理或其他專家索取意見,認為此「大包圍」做法,有違公眾利益。
中大新傳學院院長馮應謙認為,港大作為公營機構,應是鼓勵言論自由的地方,但港大有權申禁令,要由法庭判斷禁令是否合乎公眾利益,相信暫時不會影響新聞自由。浸大新聞學系助理教授杜耀明批評港大做法十分愚蠢,不應禁制傳媒發布與公眾利益有關資料,亦批評港大浪費納稅人金錢申請禁制令是「最不應該」。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