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項調查顯示﹐61輛多市警隊的警車於1年半內被紅燈攝錄機拍到衝紅燈﹐其中一些更是當轉了紅燈逾30秒鐘後仍然照衝﹐但當時警車並不是接到緊急報告而要趕去某處現場調查。
CTV電視台按《資訊自由法 》(Freedom of Information)所獲得有關文件﹐顯示多市警隊有61輛警車﹐於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期間被紅燈攝錄機拍到衝紅燈。
其中有1輛警車於去年10月30日﹐在艾靈頓東路夾Mount Pleasant Road的交界﹐當轉了紅燈有8.6秒後仍照衝。
若衝紅燈警車的警員未能向法庭提供充分的衝紅燈理由﹐多市警隊便要付每張告票的325元罰款。
多倫多警察工會主席麥科馬克(Mike McCormack)作出回應稱﹐每名被控衝紅燈的警員都要提供解釋理由﹐跟一般市民一樣。
倘若被控衝紅燈的警員未能提供充足理由﹐會被扣6小時的薪金﹔若發生多過兩次﹐他們要出席專業標準聆訊。
倘無充足理由 警員遭扣薪
多市警隊交通執法組警員斯蒂布(Clint Stibbe)表示﹐上述於18個月內的61項警車衝紅燈個案﹐不應反映出是整個警隊的情況。大家若考慮到各輛警車每天在路上行駛的路程﹔警員轉更的次數﹔在路上駕車的警員數目等﹐便知上述是很低的數字。
他續稱﹐當然﹐警員也應遵守交通法例﹐但每人都會犯錯。根據交通法例﹐每當汽車見到已轉紅燈時﹐要完全停車﹐確定駛進十字路口時是安全時才能加油前進。
現時每當紅燈攝錄機拍下衝紅燈汽車的照片時﹐感應器也記錄下轉了紅燈有多久才衝﹐及當時汽車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