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秘書長羅冠聰、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被控去年6月在中聯辦門外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時阻差辦公,4人早前否認阻差辦公罪,昨日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辯方稱案件控罪簡單,質疑事隔超過一年才拘捕並檢控4人,不公平亦不合理。 黃之鋒羅冠聰黃浩銘陳偉業受審 第三被告羅冠聰(22歲)的代表大律師譚俊傑昨申請傳召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出庭,另外3名被告黃之鋒(18歲)、黃浩銘(26歲)及陳偉業(60歲)亦支持申請。裁判官拒絕傳召證人申請,指檢控需時13個月是事實,不能改變,傳召黎嘉誼出庭作供並無法律基礎。 譚俊傑又引述警方的調查文件,指警方在事發後一個月、即去年7月已將資料呈上,尋求律政司意見,惟律政司回覆說正處理案件。譚質疑案件控罪簡單,但需時超過一年才檢控,批評延遲檢控情G「不正當(unjustifiable)」。 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質疑案件延期「不合理(unreasonable)」,又指法庭拒絕傳召證人的申請,辯方不能查問更多有關延遲檢控的原因,未能令被告的終止聆訊申請更有力。 控方:沒證據顯示故意延遲檢控 無代表律師的被告陳偉業及黃浩銘自辯時質疑,律政司因他們的政治背景而有政治考慮。陳偉業說事發當日警方並無警告他們,對於事隔一年後被捕感驚訝,他亦早已忘記事發經過,要求他作供並不公平。 控方反對終止聆訊申請,指沒有證據顯示律政司故意延遲檢控,亦沒有透過案件意圖打壓言論自由。裁判官將裁決押後至下月20日。 【案件編號:ESCC2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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