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認罪 稱懷仔不來港「會死」
【明報專訊】協助12歲男童肖友懷(懷仔)逾期居留在港的外婆周紹璇,早前被控協助他人違反逗留條件,她昨承認控罪。辯方求情稱,懷仔母親早在懷孕時期,因嫌棄懷仔會帶來厄運,表明放棄照顧懷仔,周紹璇稱若不帶懷仔來港「佢會死」。裁判官表示,這只是辯方版本,下令索取感化報告,待感化官獨立查究。
被告周紹璇(66歲)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違反逗留條件」罪,根據案情,入境處批准懷仔於2006年10月27日以雙程證來港7天,惟懷仔逾期居留至2015年5月21日,其間與周同住,由周照顧懷仔的起居飲食、教他讀書寫字,懷仔最終在港逾期居留近8.5年。
代表周紹璇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求情表示,周在事件上沒有個人經濟得益,更花費自己的積蓄照顧孫兒,若懷仔不留在港由她照顧,懷仔「會死」。潘透露,周有兩段婚姻,與懷仔母親關係疏離,至2003年才重遇女兒,得悉她懷孕,並聲稱有相士指懷仔會為家庭帶來厄運,女兒表明會拋棄懷仔,更在產後向周稱已棄置懷仔在內地潮陽一處郊區,周馬上到場接懷仔回家,每月付800元安排懷仔在深圳由他人照顧,至2006年無人可繼續照顧懷仔,才安排他到香港,改由周照顧。
官指外婆片面說法 交感化官查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質疑,若女兒決心遺棄懷仔,「點解會講(棄置地點)出薄v。潘回應說,周十分關心孫兒,不斷追問下才知道地點。馬官又問及懷仔的情G,潘說懷仔現居深圳,周與丈夫到深圳一同照顧;事發後懷仔每晚都會哭、壓力大至無法入睡。馬官表示,一般情G會安排即時監禁,但法庭對案件的態度開放,現只聽過辯方一方的版本,會先安排感化官調查事件,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周獲准以500元保釋外出,其間可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STCC29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