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土瓜灣崇華閣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被指於前年任內向大廈清潔工自稱「話晒事」,索取每月400元「行政費」,最終共收取2400元,他被控4項收受利益罪,昨被判囚5周,另賠償2400元予業主立案法團。 明言「我鰝k團話晒事」 被告楊江藝(44歲)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案情指出,楊曾向清潔工明言「你都知我鰝k團話晒事」,向對方收取每月400 元「行政費」,並於搬離大廈前向清潔工索4000元以「買斷」大廈清潔服務。 辯方求情稱,楊從小生活環境較艱苦,收入不多,曾染上毒癮,雖然有兩次與毒品有關案底,但與本案無關,其後生活改善,現生活健康、穩定,並願意賠償損失。惟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被告向清潔工索取利益,惟所涉及金錢及時間不長,遂判處楊入獄5周。 【案件編號:KCCC16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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