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患抑鬱症女子去年依照醫生建議多運動,到健身中心購買18萬元會籍及私人教練課程。惟女事主首堂試堂後,遭健身教練以雙手從後緊箍其胸,稱只是「愛的擁抱」。裁判官昨認為教練刻意「攬」事主,而非因金錢問題遭對方誣告,裁定他非禮罪成,判囚3周。 辯方求情稱,被告陳漢明(33歲)曾患抑鬱症,不懂得與人溝通,一念之差下犯案。案件經傳媒廣泛報道後,被告遭網民未審先判,負面評論令陳聲譽受損,恐怕難以再於健身行業發展,令其16年事業狻韝@旦。案件開審前兩日,陳遭任職的健身中心勸退,其時陳任職副總經理。 辯方:網民未審先判 辯方認為,被告雖為事主的教練,但事件不涉及違反誠信,稱願意就事件對事主造成的誤會及驚慌道歉。 裁判官認為,雖然涉案健身中心在銷售課程期間,曾與事主商討價錢,惟裁判官不同意辯方早前所言,事主因不滿價錢而誣告陳,透過案件向中心施壓。 事主運動紓抑鬱 反致復發 根據控方案情,去年7月29日,患有抑鬱症的女事主在中環域多利皇后街16號的泰拳健身中心Hayabusa上課後,突然遭被告從後擁抱,以雙手前臂有力度地緊壓其胸。被告向事主稱是「愛的擁抱」,惟事主隨即說「似畀人非禮多鱦{」,被告回應說:「各有各睇法。」同年11月中,事主覆診時向醫生哭訴事件,醫生告知她抑鬱症復發,建議她報警。被告早前出庭自辯時說,事發時只是拍事主的膊頭,望給予鼓勵,否認曾擁抱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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