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土團體發動「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示威者與警方「貼身」衝突。女學生涉乘亂偷襲執勤警長小腿4下,未理警告再「明踢」警長小腿2次;建築工人疑出手環抱女學生,阻止警方拘捕。二人分別否認襲警及阻差辦公罪受審,警長作供稱看見「粉紅鞋兒」踢其腳,面對盤問卻承認未能清晰看到施襲者的腳,誇大供辭。 學生陳佩瑩(16歲)否認本年3月1日,在元朗同樂街及壽富街交界襲擊警長邱敬文,建築工鄺健成(18歲)亦否阻差辦公。 稱見粉紅鞋踢 片段證未曾低頭看 邱供稱事發當日下午近4時,按指示到壽富街及安寧街執勤,指示人群返回行人路。近4時半,示威者與兩內地女子在同樂街及壽富街爭拗,兩女求救。邱勸喻雙方冷靜,讓路予兩女離開,但示威者指「好多人,讓唔到」。邱稱突感右小腿後方被踢3下,「有礸h,唔係好大力」,轉身看見陳在一男子背後,伸腿再踢他一下並縮回;陳當時穿上粉紅波鞋。 邱續稱警告陳「唔好再踢,否則拉你襲警」。陳仍正面踢他的右腳脛兩下,邱遂宣布因襲警拘捕陳。陳欲後退入人群,被邱拉茩I囊帶,其他示威者見狀便擁上。鄺從側面雙手攬茬砥A與邱「爭奪」陳。邱表示兩女一男同僚協助他,最終拘捕陳和鄺。 陳一方呈上兩段事發時現場片段,指邱被踢後轉身「追兇」,未曾低頭觀望,不會看見「粉紅鞋兒」施襲。他同意辯方所言,但強調轉身看見有人縮腳。辯方指他誇大,他同意,稱未能清晰看見,但否認在庭上無中生有。 邱稱未能肯定被踢首3下來自陳,亦不排除意外觸碰。陳一方指邱若認為陳施襲,為何先警告、待陳再施襲才拘捕,而非立即拘捕。邱稱多次參與處理示威,明白示威者或因憤怒施襲,並非存心施襲;若非受太大傷害,會酌情不執法。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本周五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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