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羅29日加新社電)埃及法庭周六裁決﹐加籍記者法米(Mohamed Fahmy﹐圖)及另兩名半島電視台(Al-Jazeera)英語記者﹐都需入獄3年。該裁決促動政府、人權和新聞自由倡權分子的連串批評。 法官法里德(Judge Hassan Farid)在裁決中說﹐他裁定這些男子有罪﹐因為他們未在埃及的新聞聯合機構註冊。他還說﹐被告未獲保安官員批准帶入設備﹐並透過半島電視台傳送「虛假新聞」﹐以及未經允許使用酒店作廣播站。判決後﹐法米的妻子奧馬拉(Marwa Omara)當庭哭泣。她告訴加新社﹕「我對這個裁決非常悲傷、失望﹐這不公平。我請求總理哈珀﹐是時候干預﹐設法讓法米獲釋。」她說﹕「裁決顯示﹐本案是政治案﹐他們是針對半島電視台。我所請求的是公正與公平﹐與對待彼特那樣。」 聯邦領事事務國務部長姚麗慈(Lynne Yelich)在聲明中說﹐加拿大對裁決感到「失望」。 她敦促埃及政府﹐採用所有可能途徑﹐允許法米返回加拿大。總理哈珀也透過推特﹐發表類似觀點。 美國政府也發布聲明﹐對裁決表示失望﹐稱它「破壞對埃及穩定和發展所必需的言論自由權。」 目前暫不清楚﹐裁決會如何影響法米與同案被告。不過格雷斯特在悉尼向半島電視台說﹐他相信﹐埃及上訴庭將推翻這次裁決。 聯邦自由黨、新民主黨﹐以及國際特赦組織、加拿大記者言論自由組織﹐都譴責埃及法庭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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