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茶餐廳老闆娘在大埔大窩西支路小巴站附近,突然被沒有狗帶繫荂B名為Kobe的兩歲多混種藏獒咬傷,小腿被咬至血肉模糊,踝部至今仍未能活動自如,她更因而患上創傷後壓力候群,要接受心理治療。她早前興訟向狗主索償,高院昨裁定狗主疏忽,要向事主賠償64萬多元,又指本港城市生活環境不適合蓄養大型狗,狗主必須確保履行及負上謹慎責任。
涉事狗曾咬傷他人 主人罰1000
本報昨先後到訪原訴人及被告的寓所,兩方都未有回應事件。涉案混種雄性藏獒Kobe由被告黃勝發飼養,案發時約2歲9個月,重約50公斤,身長約90厘米。此外,黃於2012年在裁判法院承認Kobe在沒有繫上狗帶之下咬傷他人,被罰款1000元。
法官在判辭中綜合證人口供,指事發於2011年10月21日,當時56歲的原訴人潘冬k在大埔大窩西支路近圍頭村的小巴站下車後,由黃的印傭Sofiah帶領的Kobe突然從約10米外向潘直衝而來,把她撲倒在地上,狂咬其雙腿。法官認為Sofiah當日沒有專注,未及時拉緊狗帶索緊Kobe的喉嚨,反被Kobe拉茖哄A致狗帶脫手,Sofiah疏忽並及違反謹慎責任,而黃作為其僱主,要承擔Sofiah疏忽導致的後果。
事主需心理治療 腳踝未活動自如
法官續指出,潘作供多次提及以為自己會死,猶有餘悸。她曾形容Kobe「根本唔係狗,係老虎來謘I」法官相信潘恐懼是真實的,信納其醫生及專家報告。原在丈夫茶餐廳工作的潘負責水吧及侍應工作,意外後她接受多次手術,其間留院18天,並要接受職業治療及物理治療,其雙腿至今仍有中度至嚴重間歇痛楚並持續腫脹;左腰麻痹,踝部痛楚,踝部至今未能活動自如,現時只可以負責收銀。潘亦患上創傷後壓力候群,有焦慮、暴躁、失眠及迴避行為,現仍要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告誡黃,由於今次意外,應知道Kobe是一隻會有危險傾向的狗,當Kobe出入公眾地方,黃必須向其他公眾地方使用者負上謹慎責任,確保牽引Kobe的人要以不長於兩米的狗帶牽引,並要全心專注。
法官下令黃向潘賠償逾64.3萬元及額外利息,包括疼痛、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賠償50萬元;審訊前醫療、交通費及補品開支共約8萬多元;以及日後賺取收入能力、醫療及交通開支共5.7萬多元。
【案件編號:HCPI 4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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