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電視旗下香港媒體製作有限公司(下稱香港媒體)日前入稟高院,指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下稱騰訊)於去年簽訂協議,騰訊繳付126萬美元(約982萬港元)以獲得香港媒體節目的版權,但是騰訊涉違約沒有付款,遂向對方追討。 去年簽協議 限期前未付款 原訴一方為香港媒體製作有限公司,被告是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出,香港媒體與騰訊於去年8月18日簽訂協議。根據協議,香港媒體同意以126萬美元(約982萬港元),作為騰訊購入210集節目版權的費用,惟騰訊涉在期限前沒有付款,香港媒體要求騰訊連本帶利償還欠款,並就違反協議作出賠償。 香港電視於前年失落免費電視牌照,但至去年11月19日其網台「開台」。港視於去年11月發新聞稿,表示與騰訊視頻簽訂網上播放權的獨家協議,騰訊視頻為香港電視自製劇集在內地的獨家網上播出平台,香港電視劇集則於「開台日」在騰訊視頻首播。 【入稟編號:HCA19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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