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世界發展及康文署獲城規會批准優化尖沙嘴海濱,成為公私營合作發展海濱的先例,因未公開招標而惹起爭議。究竟這種模式是否可取?海濱事務委員會公眾參與核心小組主席吳永順不反對公私營合作的發展模式,尤其是成立管理局後的過渡期,增加發展彈性,但他認為過程須令公眾信服,建議日後加入招標等公開透明的程序。 稱外地亦有私營參與管理 現時海濱地帶在康文署規管下,受遊樂場條例規限,吳永順批評不應假設海濱只是一個公園。對於維港兩岸的海濱蜿蜒長約73公里,他指擬成立的海濱管理局不可能一下子全部接手管理,過渡期內不反對公私營合作,引入政府以外的創意,「悉尼、三藩市等地亦有私營機構參與管理的海濱,發展成效顯著」。 吳永順表示,現今社會抗拒地產商,至於如何扭轉這種負面印象,他建議物色私營機構時應加入招標等公開透明的程序,更透露海濱事務委員會曾討論能否公私營合作發展海濱,增加彈性,但未討論應否招標。 毋須增商業元素迎合發展商 吳永順又指出,另一項促成公私營合作的關鍵,在於海濱本身是否合適,「東區走廊橋下擬鋪設行人板道,你覺得發展商有興趣管理掃地等日常運作嗎?」但他強調,毋須增設迎合發展商的商業元素,應視乎該海濱適合設立什麼設施。 至於哪些海濱可令發展商垂涎,吳永順明言數量實在不多,最有潛力是正有私人公司管理租務的中環海濱,「有空間做商業設施,發展商亦要認為有回報支援營運費用,某些海濱真的只適合放狗、跑步」。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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