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案被告:相信情婦搬走
【明報專訊】證券公司國泰君安國際控股(1788)前董事被指謀殺情婦後疑珓芛[、屍體至今未尋回,案件昨續審。前董事自辯稱,他以尼龍袋將物件搬離單位時,睡房門關上,遂以為事主仍在睡覺。其後他再次返回單位時,見事主留下寫上「我永遠愛你」的字條,而貴重物品已不在單位,故認為事主已經搬離。
指提分手後返回 見事主留「永遠愛你」字條
被告陳文深(42歲)昨續自辯,指案發當日、即2011年10月6日,他到涉案單位要求女事主秦嘉儀(33歲)搬離,稱兩人關係會導致他離婚。秦稱搬離不是問題,因為她只希望能夠與陳在一起,又斥責陳「我同你一齊唔係為蠵,你侮辱我呀畀錢我」。其後陳到單位附近商場購物,稱原意是為了購買「啪啪紙」,以便將秦的畫作及照片等易碎物品搬離單位,惟店內「啪啪紙」售罄,他遂轉買保鮮紙代替。陳另購入一小套螺絲批,稱「其實買鰴ㄤL咩用,見到(就)諗住買」,及後折返單位收拾。陳稱翌日早上再返單位時已不見秦,只見睡房門關上,以為秦喝醉酒正在睡覺,遂自行以尼龍袋將其西裝、紅酒及文件等搬離單位。
其後陳與裝修工人返回單位時,再次不見秦,但陳找到寫有兩人暱稱的字條,上面寫上「阿牛,我永遠愛你。豬豬」,又找到進出大廈的智能卡及摺成心型的百元鈔票。陳相信秦已搬離單位。
稱搬尼龍袋運走個人物品
陳其後以短訊問秦有關取回畫作及處理單位轉名事宜,陳收到秦的電話短訊回覆稱「好,我外出幾天,回來再說」及「我上大陸待一段時間,回來再找你」。至同年11月,秦的朋友向陳查問秦的下落,陳同意報警,但要求他們不向警方提及陳,稱是為免妻子知道他仍關心秦。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4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