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少年認玩火釀爆炸候判
【明報專訊】患過度活躍症青年在職訓局認識比他年輕1歲的少年,二人在銅鑼灣「打通宵機」後,路經渣甸坊排檔時一時興起玩打火機。青年點燃紙箱,丟下止汗劑後發生爆炸,產生巨響及濃煙,幸未釀成火災。兩人昨承認意圖縱火,強調一時貪玩而犯案,還押候判。
點燃紙箱 拋止汗劑進火堆
16歲兼職碼頭助理余卓翹及15歲王姓少年,承認本年1月21日在渣甸坊58號檔燃燒紙皮箱及止汗劑。當日早上約8時,余在排檔旁用打火機點燃雜物,又把止汗劑拋進火堆後離開。排檔後方大廈的楊姓住客聽見一聲巨響,發現樓下冒煙,到場查看已無火種,決定報警。
商戶的閉路電視拍下過程,發現一名女途人在爆炸時路經現場,惟未能識別其身分,未知有否受傷。58號檔主稱沒有損失,僅檔旁鞋盒及雜物遭燒荂C警方翌日晚上9時在怡和街巡邏時發現兩人,余在警誡下承認意圖燃燒物品,但沒料到止汗劑爆炸。二人及後在警誡下承認犯案,王稱案發當日與余在銅鑼灣網吧通宵打機,及後路經排檔時余稱「想玩火」,王不想玩火,代為把風。
兩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求情均稱後悔犯案。余患過度活躍症,小時成績優異,參加奧林匹克數學賽曾獲獎,升中後成績一落千丈。王幼時喪母,與父親相依為命,案發時父親因故未能照顧,改與姑母生活。裁判官索取勞教中心、感化等報告,下月2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31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