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平安夜發生的解款車跌出3500萬元現鈔事件,拾走50萬元的男工程師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還押兩周至昨天判刑。裁判官慨嘆工程師因一時貪心,一生人的努力因一個決定而瞬間失去所有,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工程師重獲「自由身」後在法院外在向傳媒「三鞠躬」。 已還押兩周 律師籲給機會 被告蘇錦璋(46 歲)昨聞判時一直垂頭,得悉獲判社會服務令、避免淪為階下囚時,一度向公眾席微笑,惟他在庭外矢口否認曾微笑。蘇在法院外向傳媒三度鞠躬,拒絕回答記者提問,由其律師林洋鋐發言。林指蘇有很大悔意,希望社會大眾給蘇一個機會及空間。 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在庭上再次代蘇向法庭及涉案公司道歉。潘稱蘇被還押兩周已是「上了好重要一課」,蘇感受到牢獄之苦,以後不會再干犯罪行。感化官在報告指蘇育有一名患有自閉症的子女,他身為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已為犯下如此大的錯誤非常內疚,其妻、兄弟姊妹及子女也因事件感到震驚及受到傷害,但仍十分支持蘇。辯方曾於上次求情指若然蘇沒被判即時監禁,其僱主願意繼續僱用他。 裁判官溫紹明早前表明本案適合判處監禁,昨判刑時重申涉案金額龐大,案情嚴重。溫官認同蘇一生非常勤奮,奉公守法,身負沉重家庭負擔,並接納蘇有真誠悔意,事後全數歸還50萬元。蘇已還押14天, 相信是他40多年來最深刻、最黑暗的經驗。 官指焦點非判刑輕重 須得教訓 溫官慨嘆被告稱因一時貪心,失去花數十年建立的事業及家庭,溫官指本案焦點並非判刑輕重,被告已得教訓,一生人的努力因一個決定而瞬間失去所有,溫官希望所有人都能得到教訓,明白犯錯是須承擔後果。 根據案情,蘇於去年12月24日在灣仔告士打道偷去屬於香港安全押運服務有限公司(G4S)的50 萬元。警方今年2月10日拘捕蘇,蘇警誡下承認拾去50萬元,其後把錢匯入他於內地開設的戶口。蘇於同月13 日把50萬元現金交還警署。 【案件編號:ESCC6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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