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車主入油時經常使用各種折扣油卡,但油卡種類繁多,容易出現消費陷阱。有車主申請了一款由第三方公司「鋒生有限公司」代理埃克森美孚推出的折扣油卡,以為可享每升1.4元的折扣優惠,怎料入油時不但單據無列明折扣,付款時根本不知「實價」,到月底結帳時才知優惠被大幅縮減近八成至每公升3角,再加上手續費,幾乎等於無折扣。原來鋒生的合約列明可毋須預先通知下更改條款,但推銷時並沒有向車主解釋條款內容,有協助投訴人的區議員認為油卡公司的銷售手法不良。
明報記者 周展鴻
鋒生有限公司接受查詢時回應稱,公司有既定機制評估現有客戶信貸及用量,然後再對該客戶決定折扣增加、減少或保持不變。對於推銷過程有否詳解釋折扣會改變,鋒生發言人解釋,由於推銷時車主時間也有限,故不會仔細解釋條款,但強調寄到事主家中的卡片附有條款,亦有機制退卡。
埃克森美孚回應查詢時表示,會將個案轉告鋒生作進一步調查,務求事件得到妥善處理。
推銷稱每升折1.4元 沒提可隨時改優惠
市面上的折扣油卡大致分兩種,一款是油公司推出的官方油卡,油公司一般會在油站列明入油優惠詳情,方便車主查詢;另一款是油公司與中介公司合作的第三方油卡,持卡者可同樣到合營的油公司入油,折扣優惠則由中介公司決定。
車主陳小姐(化名)向本報投訴,指一年多前在停車場泊車時,有人以每公升1.4元的折扣優惠,游說她申請鋒生的「Esso車隊咭」,當時推銷者並沒提及折扣優惠可隨時更改,她即場簽了信用卡付款授權書。
事主﹕鋒生認多客被擅撤優惠
陳小姐今年5月入油時,入了19.56升汽油,原價連手續費應為304.4元,當時單據並無列出折扣,她亦不以為意。到月底收到帳單時,她以為應享約27.4元優惠(19.56升 x 每升1.4元折扣),但實際油卡折扣僅得5.8元,即每公升減至3角。她之後致電鋒生查問,對方承認是單方面更改了合約條款,並承認許多顧客都是在不知情下被取消優惠。
鋒生「Esso車隊咭」申請表格內,有條款列明「鋒生可在無需預先通知的情G下,隨時單方面修訂或刪除本合約任何條款與條件,包括但不限於更改、調整或取消任何折扣及費用,而本人/本公司於變更生效日期後使用油咭,即表示本人/本公司已接受變更」。該卡亦會為每宗交易收取1.5%手續費。
單據不見折扣 月結單方顯示
協助事主的民主黨區議員尹兆堅表示,自己也是這類油卡公司的受害者,故已沒再使用。他形容,這些中介公司通常在車主等泊車等情G下游說他們申請,往往以很便宜的折扣招徠,但不會詳細講條款,他批評這是不良的營銷手法。
另外,車主使用這些中介公司的折扣卡入油後,即場收取的單據並沒有顯示具體折扣多少,要到月結單才得悉真正的折扣,陳小姐坦言﹕「每次入油都不知道自己付了多少錢。」
議員﹕推銷者或涉誤導性遺漏
《商品說明條例》列明,如商戶的營業行為遺漏了重要資料,或以不適時、不明確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等,包括在有時間或空間限制的營銷下遺漏,便屬「誤導性遺漏」罪行。身兼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推銷鋒生油卡的人是否涉誤導性遺漏,要看實際的推銷過程,至於事後退卡條款,他說﹕「法律上沒這個答辯理由,不過在法庭時,公司可以這個理由去辯解自己沒有騙人。」
對於消費時無法知曉折扣價,湯家驊指這做法未必違法,「如果消費者願意接受,很難認為是不理想的做法」。但他強調,銷售過程有高透明度是十分重要的。
消委會則建議消費者應先了解所有條款才簽署合約,並保留所有單據及合約細則,以作將來追討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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