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跟車工人被指於佔旺期間推跌並擲出鐵馬,幾乎令兩名佈設防線的警員受傷,原被裁定擾亂公眾地方秩序罪成。他及後從網絡找到電視新聞片,力證自己沒有推或擲鐵馬,獲裁判官接納其行為未有擾亂秩序,昨於覆核聆訊改判他脫罪。 官指片段說明雙方說法均錯 裁判官阮偉明早前裁定跟車工人梁志(28歲)罪成時,稱警員勞梓傑於口供指梁「推」鐵馬,庭上則供稱「掟」鐵馬,並無太大分別,亦接納他和另一警員的證供。不過,阮官昨裁決稱,多次審視辯方呈堂的有線電視新聞片段,事發時梁手放鐵馬上,繼而一名黑衣人把鐵馬拉跌,但無人抬起或擲出鐵馬,跟控方證人描述的過程有出入。 阮官續說,梁自辯稱有女子從背後衝前推跌鐵馬,片段與其說法亦不琣X,「證明兩方(梁及警員)說法不正確」。但鐵馬被拉跌時,梁僅手放鐵馬上,沒有推或擲,不構成擾亂公眾秩序,裁定其罪名不成立。梁無罪獲釋,庭外笑言「公道自在人心,無做過梗係無事」。 有線曾拒提供片段趙應春到庭 辯方在案件判刑前表示找到案發時片段,提出覆核,並要求有線新聞執行董事趙應春作供。趙書面回覆法庭,確認有關片段於去年10月17日晚上11時許至翌日零時許在旺角佔領區拍攝,未經剪接。控辯雙方同意該些內容後,毋須趙出庭作供。趙昨「白行」一趟後,表示新聞材料只供採訪,而非用於證據。有線起初拒絕辯方律師要求,沒有交出該些片段。趙稱法庭後來發出命令和傳票,他尊重及遵守法庭命令,遂提供書面解釋。 控方指梁於去年10月17日晚,在旺角彌敦道佔旺區域推擲警方架設的鐵馬。 【案件編號:KTCC13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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